昨日,居民缴费缴费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 ,按290元/人标准缴费;自2021年7月1日起补缴的 ,要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缴费方面,如城乡居民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税通APP、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自助终端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电子税务局、技校学生 ,其中 ,
在我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参保居民,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内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外 ,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人,也可就近通过设在村(居)委会或金融普惠点的自助终端设备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等。
补缴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根据规定 ,不得选择性参保。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非从业人员,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驻本市武警官兵,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
